就业意向书
甲方:
地址:
乙方(毕业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就乙方通过甲方校园招聘笔试及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就毕业后相互选择达成以下一致:
一.背景:
1. 甲方是从事XX企业,本次甲方进行校园招聘,接收考核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人才。
2.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校园招聘会,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乙方决定毕业后进入甲方工作。
二.有关约定:
1. 报到时间:
1) 甲方拟接收 学校 专业 (学号 )的X届毕业本科生 毕业后到甲方公司工作。
2)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公司报到。
2. 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1) 试用期:X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X年(含)至X年X月。
3) 正式劳动合同应在乙方报到后 内签订。
3. 工作地点和待遇:
1) 工作地点:
2) 待遇:第一年的税前年收入在人民币 元至 元人民币之间,在劳动合同中详细约定。
3) 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三.意向书终止: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1)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2)未经甲方许可未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
3)方安排的统一入职体检中被认定不合格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本意向书约定的期限内未到甲方公司报到或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五.纠纷解决:
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甲方不为乙方保管档案及转调户口,乙方对此已了解并无异议。 本意向书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本意向书一式 二 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