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车道右侧不可以超车。
机动车行驶中,在同一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右侧车辆不得超车。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使用警笛、闪光灯或者按照规定使用其他特殊信号设备时,其他车辆可以让行,但并不表示可以随意超车。
此外,若是高速公路上的三条车道,右侧车道一般是作为行车和超车的辅助车道,只有在左侧车道堵塞,或者左侧车道上有车要左转或者变道时,才可以使用右侧车道超车。同时,超车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必须使用左侧车道超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等等。
机动车超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车辆行驶道路上,当前车辆遇到前方行驶的车辆速度较慢,无法保持正常行驶速度,此时可以考虑超车;
2、确保自己的车辆和前方车辆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保证超车过程中不会发生碰撞或者危险情况;
3、必须使用左侧车道超车,不得使用右侧车道;
4、超车时需要开启左转向灯并在超车过程中保持开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
5、超车完成后,必须及时回归原车道,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减速慢行,避免影响后续车辆行驶;
6、在禁止超车的路段和路段内禁止超车的标志、标线或者交通信号灯管制的路段内,禁止超车。
综上所述,超车是一项高风险行为,一定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遵守交通规则,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如果超车不当,不仅会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