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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拆迁房产权证,是否可以改变房屋名称?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不可更名,房产证与登记簿内容应一致。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发放的权属证明,必须在拆迁户名下。房屋所有权登记是确定房屋权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房屋交易和权益变动需经登记始发生法律效力。登记簿上的记载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确认。

法律分析

拆迁房产权证未办理下来不可以更名。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拆迁还房是针对拆迁户的,办的证一定在拆迁户名下。如果是家里的直系亲属,在办证之前,房产证是可以加上名字,但房产证上一定要有拆迁户的名字。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法律规定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拓展延伸

拆迁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房屋名称变更规定

拆迁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房屋名称变更规定的答案如下:

拆迁房产权证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然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将收到拆迁房产权证。

在办理拆迁房产权证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改变房屋名称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房屋名称的变更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确保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涉及违法活动等。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房屋名称的变更。

总之,办理拆迁房产权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而房屋名称的变更则需符合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办理。

结语

拆迁房产权证办理流程严格,未办理时不可更名。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应与登记簿内容一致。拆迁还房证只能在拆迁户名下办理,直系亲属需在办证前加名字,但拆迁户名字必须在房产证上。我国现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规定,以登记簿记载为准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办理拆迁房产权证需按流程,变更房屋名称需符合规定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按要求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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