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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要件?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为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毁珍贵文物,但却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珍贵文物损毁,并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如果出于故意,则不构成本罪应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二、要如何认定玩忽职守犯罪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本罪主要特征: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认定玩忽职守犯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1、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条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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