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时限及所需要材料的介绍:商标异议答辩时限:申请人自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答辩材料递交到商标局。所需资料:商标异议答辩理由书、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原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异议答辩所需资料: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