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异议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后的公告期内,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并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注册的反对意见。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注册商标广得多。有些人可以认为自己是驰名商标,扩大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所以可以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驰名商标标准的,商标局可以认定你是驰名商标。
2、商标争议案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注册商标,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商标争议不同于异议。对未注册商标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注册商标的反对意见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有期限。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在商标争议中与商标异议中相同。根据《商标法》和《条例》的规定,当商标评审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驰名商标。此时,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商标管理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驰名商标。与此同时,抄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的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的形式有很多种,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使用名牌商标,构成侵权没有问题;有的叫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故意混淆消费者。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必须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驰名商标可能构成侵权。是否是驰名商标至关重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4、通过法院判决认定驰名商标,即司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2001年7月24日实施的《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与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有类似的明文规定。商标异议认定流程: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有异议人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准备异议文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商标代理机构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准备异议申请文件:包括异议申请、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收;在支付窗口支付异议费。
3、通过邮件准备异议申请:包括异议申请(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通过邮局挂号或快递邮寄到商标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