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个概念。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
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
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1、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
2、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