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与女方___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子____由____抚养,___每月__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____元抚养费。___每月逢双周/单周周__上午__点到___处接孩子探望,于当日下午___点前送回女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区/县________路___弄___号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及室内装修、家具电器归___所有,___配合___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___在双方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___天内支付给____该套房屋的折价款人民币___元。___收到该款项后应为___出具收款收据。
三、双方各自的个人生活物品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