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金寨职业学校,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认真实施金寨县“3115”脱贫攻坚计划,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脱贫攻坚工作,发挥“双包”工作帮扶作用,确保精准施策,让受帮扶贫困户如期脱贫,现就进一步加强“双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单位包村工作
1、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工作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帮扶单位要组织单位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到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宣传、耐心解答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扶持政策,将政策准确、及时传达到群众中,特别是贫困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
2、各包村帮扶单位要全程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县直单位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至少每月到村一次,统筹协调村脱贫攻坚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也要经常性到村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单位要支持驻村工作队员到村工作,组织干部到村到户走访帮扶。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帮助贫困村因地制宜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并制定单位帮扶贫困村规划,排出脱贫时间表,实施好年度脱贫计划,加快贫困村整村脱贫进程。帮助贫困村规范贫困村、贫困户档案资料。非贫困村相关工作由乡镇负责落实到位。
3、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单位自身优势,统筹、争取各类资源,切实帮助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到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实现贫困户转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和发展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加强资金、项目整合并向贫困村倾斜,帮助改善贫困村内的道路、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教育、文化、美丽乡村等公共基础设施;充分发挥联合党委作用,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包帮贫困户工作
1、落实包保责任。全县所有在册贫困户都必须有干部包帮。原则上县领导包保贫困户不少于3户,县直单位、乡镇班子成员和副科以上干部不少于2户,其他干部不少于1户。五保户原则上由所在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包保。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对有县、乡干部包保的贫困户,可以安排包组村干共同包保。为加强贫困户的帮扶力量,可以实行“多帮一”的模式,即多名干部搭配联合包保一户贫困户,以加强干部和贫困户的联系,确保贫困户尽快精准脱贫。
2、详细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切实了解掌握贫困户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认真填写好《贫困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和扶贫手册,并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照各项帮扶政策,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找准帮扶项目,落准落细落实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并帮助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实施好扶贫项目。
3、到贫困户解决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到贫困户走访、帮扶,保证到户帮扶次数。县直单位、乡镇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干部到包帮贫困户每户每年不少于6次,县直单位和乡镇其他工作人员到包帮贫困户每户每年不少于4次,村干部要经常性到贫困户走访。要及时更新帮扶数据,帮扶活动情况要详细填写到大数据平台中去,到户需扫描二维码确认,今年二维码统计次数减半统计,其余以到户记录统计为准。干部、职工要积极为贫困户谋划项目,帮助其发展生产,捐款捐物办实事,深入贫困户家中送温暖,对贫困户所面临的急、难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现场解决不掉的,要做好记录,加强研究、汇报和沟通,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帮助解决,使其能够尽快增收脱贫。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1、提高“双包”思想认识。建立“双包”定点帮扶制度,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新时期扶贫开发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所有包保干部要深刻领会其本质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明确责任,主动对接,认真做好帮扶工作,真正把“双包”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明确“双包”工作责任。全县“双包”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县直单位“双包”工作,由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负责区域内的“双包”工作,同时做好省、市、县帮扶单位的相关协调、指导工作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领导及管理工作。各包村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深入贫困村开展六次以上调研,并定期召开包村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包村帮扶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推进包村帮扶工作。包村帮扶单位要确定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包村帮扶工作。各扶贫工作队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要坚持吃住在村,经常深入贫困户家中,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贫困村和所在乡镇要指定专人协调、配合省、市、县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双包”工作考核制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双包”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乡镇要制定对乡镇、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细则,对乡镇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每年1 2月底,各乡镇要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双包”工作及乡镇、村干部考核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包村单位和包保干部实行贫困村、贫困户不脱贫,包村单位和包户干部不脱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