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的工作法》是毛泽东1943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结论的一部分。主要内容为:一是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二是把问题摆在桌面上;三是“互通情报”;四是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五是学会“弹钢琴”;六是“抓紧”;七是胸中有“数”;八是“安民告示”;九是“精兵简政”;十是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十一是力戒骄傲;十二是划清两种界限。《党委会的工作法》是中国共产党的传家宝,要学好更要用好。
传达要“快”,使“十二条”内容入脑入心。在各级党委都在筹备换届之际,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法》十二条内容,再一次明确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重申了领导班子的职责。各级党组织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传达好《通知》精神,将“十二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内容中来,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关键少数”学习好、领会好“十二条”精神要义,使“十二条”内容入脑入心。
学习要“准”,解决好“信仰迷茫”问题。《党委会的工作法》是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精神上的钙质,中国共产党执掌中国政权九十多年,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始终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自有其法宝。“十二条”工作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法宝,时隔数十年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基层党组织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法》,旨在提高党委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旨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解决好党员中存在的“本领恐慌”“信仰迷茫”等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习中要把握“准”,即领会精神要准、贯彻执行要准、解决问题要准。“十二条”工作法每一条都是党组织在实践中积累出来的宝贵经验,要准确把握、准确领会,通过领会精神要义,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提高工作能力,克服“本领恐慌”。
贯彻要“实”,保证落实“不打折扣”。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法》一则在于补充共产党员精神钙质,二则在于增强党组织执行力,用“十二条”内容指导好实际工作。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十二条”内容有效用于指导换届实践,防微杜渐、谨小慎微,确保换届顺利进行,不出差错。党委、党组要当好“班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高领导水平,团结好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执行要“新”,使党组织永葆“青春活力”。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力所在,也是一个政党的生命力所在,要使党组织永葆“青春活力”就要强化创新精神,在贯彻落实“十二条”工作法的过程中,结合实际,主动创新。要在延续旧经验的同时,主动接受新思想,才能使党组织永葆活力,不被社会淘汰。要把创新意识落实在管干部、管队伍、从严治党、地方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创新精神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