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本协议租赁物位于 ,场地面积 亩,大棚 个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租赁该租赁物的用途为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限为 年。
四、承租租金、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电费等费用支付方式:
1、承租租金为 元/年/个,合计金额为 (大写);
2、承租期间由甲方承担水、电费用;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预付 %,即 (大写),余款 (大写)于 付清。
五、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棚膜、水箱以外的大棚及配套设施(包括保温被、草栅、钢丝、遮阳网、卷帘机、水、电、滴管等系统)。承租期间,大棚设施如果因非人为因素遭到破坏,由甲方负责修缮。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确保为该土地及大棚产权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及法律责任以及乙方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大棚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
3、大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乙方全权独立进行,甲方及其村民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以及散布影响乙方经营的消息,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4、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与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
5、若遇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好相邻关系;
6、如遇到村委会支部书记、村主任换届选举,甲方负责与新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协调,保障乙方在租赁期内的各项权利和收益;
7、乙方在租赁地域内合法经营,搭建临时性大棚配套设施,甲方及区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本村村民,不得干涉。如若遇到人为阻碍,甲方需负责协调并解决;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自主使用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必须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3、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租赁物,要爱护大棚设施,做好防火安全、防盗工作;
4、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时交纳租赁费;
八、其他事项:
1、租用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方要优先乙方租用;
2、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政策性拆迁,甲乙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要协助乙方,按乙方实际产量进行项目补偿;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以后,双方过去因租赁此房屋或场地签订的所有协议或合同自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留存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并盖章): 乙 方(签字并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
甲方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