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品牌、数量:
1、甲方租赁乙方中联汽车起重机220吨一台。
2、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二、租赁期限:
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天。
三、租赁用于及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内,吊车的用途为 卸80吨设备一台 ,吊车的使用地点为 西藏高争水泥厂内 ,若甲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或用途须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 20xx0 元/天,大写 贰万元整 (含税)。
2、甲方因于完工后结清当天租金。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施工资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及指挥。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吊车损坏,和甲方自己的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估砸坏车辆,房屋等)由甲方负责。
2、动用人员为乙方的机械进行守护,若乙方机械设备在甲方工地出现被盗。丢失、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配备卜2名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配合,积极支撑协调乙方施工,保证不耽误乙方现场施工。
六、乙方责任:
1、配备符合条件。具有施工经验的机械人员,做到被吊装设备轻运轻放,按照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精心施工。
2、设备运输及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提供配套吊绳,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车设备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违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下,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质量保证: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八、其它:
1、完工后结清当次租金及超时费。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如工期满后,每台班按工作日租金计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个同条款,如有乙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有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