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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8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_____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______月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抵押款为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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