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湘乡市万家丽精品建材大世界18栋一层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内容:
1、租赁期限:自20xx年止。
2、租金价格每年一定,随行就市。
三、定金、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合同到期,押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2、元(大写: )
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负责单位按合同缴纳。
4、支付:资金按每年度提前20天预先交纳年度租金。
四、商铺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的分担按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乙方须遵守湘乡万家丽商贸有限公司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甲方同时保证不干涉该商铺经营者的全部合法经营活动。
五、门头雨棚和广告必须按照有关部分统一规定制作,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须负责商铺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若有损坏泽乙方必须承担损失并负责维修。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的前提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门面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经营,门面装修内容无偿给甲方。
七、门面到期后,若甲方此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若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租期的租金。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能退还乙方租金及押金。
乙方有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
1、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城市规划调整、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索赔。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