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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实施方案 篇9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为全面完成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紧紧围绕红寺堡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自治区以“一河三山”生态坐标构建“一带三区”总体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结合红寺堡区功能区空间布局,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对造林地实地踏查、反复论证、沟通一致的基础上,为组织实施中部(干旱带)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生态经济林建设(枸杞和其他经济林)、森林资源保护四大工程,形成场院增绿、巷道植绿、见缝插绿、道路护绿,建设绿色城镇、绿色园区、绿色乡村,为发展增添“绿色”底蕴,逐步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特编制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和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思路,结合红寺堡区空间规划和国土绿化生态建设实际,着力提升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效益,打造“生态立区”新风貌,把绿化美化与农田经济林、天然草场有机结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努力把红寺堡打造成生态移民人居环境改善的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生态优先,兼顾景观、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社会、生态、经济、安全四大效益并重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体现植物多样性,推行节约型绿化的原则;

  (三)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

  (四)坚持以成活为中心的实效原则;

  (五)坚持文明安全施工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人工造林、生态经济林种植、城区景观绿化提升、未成林抚育、退化林改造修复、草原修复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完整的生态建设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增,绿化品质明显提升;乡村绿化率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部位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重要区域生态有效修复,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增加农民林业产业经济收入,显著改善移民新区风貌,创建优美环境,提升生态移民新区整体形象,保证移民群众安居乐业,最终实现“天蓝地绿,美丽红寺堡”的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10.76万亩,其中:自治区绿化委下达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城区景观改造提升0.0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灌木平茬)3万亩,草原采种基地0.03万亩,弘德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0.07万亩。

  另外,森林资源林木管护2.3577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资源管护31.85万亩,天然林自然保护工程生态效益补偿14.53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12%,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56.69%。

  四、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

  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自治区下达的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其他林草工程项目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内容。

  (一)自治区下达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任务。20xx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下达我区国土绿化任务5.58万亩,其中: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4.85万亩(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乔木林)建设0.18万亩,生态经济林种植0.55万亩(其中:枸杞0.25万亩,其他经济林0.30万亩)。

  1.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自治区绿化委下达我区20xx年中部防沙治沙建设工程任务4.85万亩,其中:人工乔木林0.4万亩,人工灌木林1.95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

  (1)人工乔木林。人工乔木林种植0.4万亩,其中:马渠荒山造林0.05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滚红高速公路、柳城公路两侧防护林带0.043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北海林场辖区内0.30万亩(责任单位:北海林场)。

  (2)人工灌木林。人工灌木林种植1.95万亩。选择大河乡香园村耍艺山、龙兴村墩墩梁等荒山宜林地区域,其中:耍艺山1万亩,墩墩梁0.85万亩,北海林场辖区内0.1万亩。播种灌木柠条,提高林草覆盖度,有效治理沟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未成林抚育提升和退化林改造。未成林抚育提升与退化林改造2.5万亩。针对未成林地植被覆盖度<30%、郁闭度<0.2的未成林幼龄林,选择大河乡梨花村低山丘陵(灌木未成林地)、北海林场范围内未成林乔木等未成林地,其中:大河乡梨花村1.2万亩,北海林场辖区内0.3万亩。通过补植补造相应树种,割灌除草、抚育管护、修剪灌溉,提高林木郁闭度和成林转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益和林地生产力,提升生态防护服务功能。北海林场辖区内退化乔木林0.1万亩,太阳山镇周星村退化灌木林0.9万亩。通过补植补造(播种柠条),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分转化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建设工程。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种植任务0.18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弘德同原村0.0443万亩、大河乡龙兴村0.0147万亩、新庄集乡0.036万亩、太阳山镇0.036万亩、柳泉乡水套村、永新村、羊坊滩村、沙泉村、红塔村村庄绿化及经济林种植0.05万亩。

  3.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生态经济林种植0.55万亩,其中枸杞0.25万亩,其他经济林0.3万亩。

  (1)枸杞种植0.25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同原村0.043万亩,新庄集乡0.059万亩;大河乡0.05万亩;柳泉乡永新村、豹子滩村0.06万亩;永进健康产业园0.04万亩;北海林场0.0083万亩;百瑞源公司(大河乡)0.01万亩。

  (2)其他经济林种植0.3万亩,其中:红寺堡镇和兴村文冠果0.03万亩,河水村油桃0.065万亩;大河乡龙兴村0.069万亩;北海林场0.04万亩;海子塘鹏胜种植基地0.045万亩;企业及种植大户0.036万亩。

  (二)其他林草工程项目。国土绿化任务外的林草工程项目5.18万亩,其中:城区景观改造提升0.0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森林抚育(灌木柠条平茬)3万亩,草原采种基地0.03万亩,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0.07万亩。

  1.城区景观改造提升。城区景观绿化及改造提升0.08万亩,主要包括新建及改造提升城区东南西三个入口景观绿化;街头游园、公共绿地、青云湖公园绿地等景观改造提升;城市裸露地及分车带景观绿化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红寺堡区20xx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任务2万亩,主要位于太阳山镇酸枣梁退化草原区,修复措施为全域围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3.森林抚育(灌木平茬)。低山丘陵区柠条平茬抚育3万亩,促进柠条自我修复,提高林分生态保护功能。

  4.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弘德同原村庄绿化改造提升项目0.07万亩,庭院经济林种植、公共绿地改造、游园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三)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管护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资源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以及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

  1.中央财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源管护项目。20xx年实施天保工程资源管护31.85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28.68万亩,地方集体公益林管护3.1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2.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20xx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14.53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3.08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林面积1.45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太阳山镇人民政府、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3.森林资源管护。针对灌区林网林木采取树木修剪、林地施肥、浇水等措施,大力开展林木抚育工作,对全区城市绿地、沟渠路两侧、农田林网、村庄和厂区乔木防护林、经果林、灌木林全部进行修枝割灌抚育,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完成林场辖区内森林资源以及洪沟、乌沙塘、中盐高速、滚红高速、慈善林及慈善大道、慈善爱心湖森林资源管护2.3577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争取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疫源疫病检测经费,及时检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科学防控,确保林木病虫害“四率”指标保持在控制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6‰,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7%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加强疫源疫病检测,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监测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实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6万亩,其中草原鼠害防治1万亩,草原虫害防治3万亩,林木虫害防治2万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5.依法治林,确保生态红线。用法治意识构筑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无形红线,在全力服务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强化林权管理,节约集约用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森林防火经费,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及时做好林地除草和死树枯枝清理等工作,确保全年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火灾综合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防火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项

  中部防沙治沙工程、城市绿地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护由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设计并组织实施。村庄绿化及庭院经济林种植工程、生态经济林种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设计,并报发改局批复后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验收。苗木采购中,营造林所需苗木优先选择红寺堡区内本地苗木,特别是解决建档立卡户种植的苗木,若本地没有的苗木需申报自然资源局,经许可后方可从外地调入;政府各部门和在红企业内部绿化所需苗木由绿化部门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审核后,从北海国有林场和城北苗圃基地无偿提供(起苗费、装运费由绿化单位自行解决)。

  五、造林技术要点及措施

  (一)生态营造林技术要点及措施

  1.苗木规格及质量要求。落叶乔木规格D≥3cm,常青树规格H≥2m,花灌木规格8分枝以上,色带植物规格为H≥0.5m,营养钵苗;其他经济林林苗木规格d≥3cm;文冠果苗木规格d≥0.5cm。苗木质量要求为Ⅰ级优质苗,必须符合《宁夏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苗木标准。种子为Ⅱ级种子,种子的纯净度不低于90%,发芽率不低于65%,种子含水量不高于9%。

  2.栽植密度。乔木株行距3×3-4m,每亩栽植56-74株;文冠果栽植株行距为3×4m,每亩栽植56株;灌木株行距2×2m,每亩栽植167株;城区和弘德村景观绿化植物布局按施工设计图实施。灌木播种1.5kg/亩。

  3.整地、挖穴。整地:采用带状整地、穴状挖坑的方式,清除种植区域内的沥青、砖块、混凝土及垃圾等。挖穴:按照株行距开挖定植穴,坑穴规格:60×60×60cm。

  4.苗木运输。

  (1)起苗。号苗:起苗前应根据所需苗木规格进行号苗,用颜色在所选树木上做明显标记。所选苗木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土壤过于干燥时,应在起苗前三天浇一次水,待水下渗后再起苗,带土球苗木起苗前不宜灌水,以防散球。起露根苗,铁锹要锋利,按规定根系大小起苗,挖够深度后再向内掏底,断根、放倒树木,如遇较粗树根应用锯锯断。

  (2)运苗。落实苗木的数量、质量、来源、运输等实际工作,根据施工进度有计划地调运苗木,做到随起随运随栽。装车前,押运人员应认真按设计要求选择苗木,清点数量,在装运过程中应采取保湿措施,防止苗木失水,对露根苗木应用布或湿草袋覆盖。装运露根苗木应根向前,稍向后,按顺序码放整齐,在后车厢捆绳处垫草袋不使勒伤树皮。树梢不得拖地,必要时捆绳子围拢吊起,捆绳子的地方也要用蒲包垫上不使勒伤树皮,装车不得超高,紧度适合,装完后用布将树根盖严、捆好,以防树根失水,短途运输,中途不得休息,长途运输,必要时应洒水淋湿树根。苗木运到工地后,按指定位置卸苗,卸露根苗要自上而下顺序卸车,不得从下乱抽,卸时轻拿轻放,不得整车往下推,以免砸断根系和枝条。卸车后不能立即栽植的,露根树必须挖沟假植,假植时应分层顺序码放整齐,层间以土相隔,将根部埋严,保证苗木的成活,适应施工进度需延长假植时间时,可适当增大埋土的部位,并适当浇水保持土壤湿润,或向枝条喷水,也可设置遮阴棚,降低温度和减少水分损失。

  5.苗木栽植。

  植苗前检查树坑规格,然后浇灌底水,待水全部渗透后种植。种植时间为春季,3月下旬至4月底。不要超过4月25日,种植选择在无风的'阴天或多云天气。栽植前应根据不同苗木特点,对苗木采取截干、乔木主干缠膜、修根、剪枝、浸水等措施进行处理,栽植时用50ppm生根粉液蘸根。根据生长习性,浅根性树种浅栽,深根性树种深栽。

  植苗时要保证苗木位正干直,符合“三埋两踩一提苗”的规范要求,使苗木根系舒展,与土壤紧密接触。种植时先施基肥,填入种植土,扶正苗木分层填土,轻踩使之紧实,注意带土球苗木种植时不能踩破土球。最后将底土填平至坑口,填土一般应比原来土痕线略低3~5cm。包装土球的难腐烂材料要去除。行列种植时,要求树干或树冠中心保持在规划的直线或曲线上,树体正直,高度一致,大小均一,树干弯曲的苗木,树弯对应在树行里。

  种植后适当修树剪叶,对落叶乔木栽植后,要定干(定分枝点高度),定干高度达到设计要求,并选留主枝(主芽)。种植后做围堰,其半径比树坑半径大20~30%。种植后立即浇定根水,浇足浇透,待水全部渗下后在树坑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及时覆土、封堰。及时浇水:4~5天后再浇第二遍水,10天之内要浇第三遍水。干旱无雨季节,还要增加浇水次数。

  6.养护管理。

  (1)补植。当年秋季落叶封冻前进行一次性补植,补植所用苗木规格和种植规格按照树种种植配置设计要求执行。

  (2)树木养护管理要点。中耕除草;按设计要求修剪;需要时浇水;每年施肥应不少于两次;在雨季前追施速效氮肥8~10g/m2;在秋季增施有机肥100 g/m2以上。适时喷洒农药及防治病虫害;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经常清除垃圾,保护表土。涂干越冬:为了减少冬季温度变化对河北杨、新疆杨、等乔木树干的影响,防止树干崩裂,应对乔木树种的树干进行涂白处理,可选用由石硫合剂和白涂料按1︰1比例混合而成涂白材料,或涂刷天津农学院研制的防虫防病提高成活率的中药涂剂。“树乐”在树干1.5m以下涂抹即可。

  (二)经济林种植要点及措施

  1.苗木标准。苗木地径1.5cm以上,根系发达,苗木健壮,无病虫害,无病毒,无失水现象。供苗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出圃苗木认真做好品种标签,分品种供苗,严防供苗过程中出现品种混杂,否则供苗方要负相应责任。

  2.技术措施。

  (1)栽植密度。其他经济林株行距3m×4m,即56株/亩。庭院经果林均按3m×4m栽植,即56株/亩。

  (2)苗木运输包装。苗木根系沾泥浆,套袋,运输途中加盖蓬布。部分小苗木营养钵苗。

  (3)苗木栽植。为使建园后便于机械化管理,栽植时必须拉线,确保所栽苗子在一条直线上,栽植前覆膜,并在栽植行线上按株距做好标记,确定栽植点后在膜中间打孔,营养袋苗要轻拿轻放,注意不要用手碰断苗尖(芽子),用左手倒拿苗木,右手捏住营养杯底部,轻轻拨下营养杯,然后右手在上,左手在下迅速将苗木放入打好的栽植孔内(不要摔散营养土坨),最后用湿土填满缝隙,土要埋在种条顶部芽眼处,拆下的营养袋应收集在一起烧掉或埋掉,防止被风吹动伤苗。

  六、投资概算

  (一)投资测算。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总投资11172.4万元,其中:

  1.国土绿化任务投资2813万元,其中:中部防沙治沙工程投资1813万元,村庄绿化及庭院经济林建设工程投资450万元,生态经济林建设工程投资550万元。

  2.其他林草工程项目投资7390万元,其中:城区景观改造提升投资3800万元(其中:城区东南西三个入口景观绿化投资800万元,街头游园、公共绿地、青云湖公园绿地等景观改造提升投资1500万元,城市裸露地及分车带景观绿化投资1500万元);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投资400万元;森林抚育(灌木平茬)600万元;草原采种基地90万元;弘德同原村村庄绿化改造提升2500万元。

  3.森林抚育及森林资源管护投资969.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项目投资246.10万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投资136.30万元,林草病虫害防治58万元,森林资源管护529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2668.4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55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949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红寺堡区20xx年国土绿化高质量完成,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林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重点负责人工乔灌木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项目及城市景观绿、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项目的工程招标及生态林苗木物资采购、验收调配,为造林单位提供造林苗木及技术服务;各乡镇组织完成村庄绿化的苗木栽植、抚育管护,贫困村经果林苗木采购、栽植、抚育管护,以及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其他造林绿化项目。造林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各自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国土绿化工作有序推进。针对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包抓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狠抓质量、倒排工期,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广泛筹措资金。红寺堡区20xx年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投资11172.40万元,除政府安排的绿化资金外,其余投资要通过群众投工投劳、全面义务植树、企业自筹、区直包扶单位帮扶、上争项目资金等多渠道筹集,对此,要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集全民之力,共同参与打造“美丽红寺堡”。

  (三)保证造林质量。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开展技术培训,推广适用造林技术,苗木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的耐旱、耐寒、易成活的乡土树种,以达到节本增效目标,自然资源局要安排技术人员严把苗木质量关,对苗木栽植、后期管护要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要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人、任务、时限,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强化督查考核。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该项工作将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造林期间,区委、区政府将组织两办、宣传部等部门全程跟踪督查,区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评比,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乡镇的一项重要依据,对任务完成好的要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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