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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总结 篇26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检验科工作人员职责

  1.检验科工作由本科负责人全面负责。

  2.熟悉掌握现有检验仪器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充分利用仪器开展临床常用实验检查项目,提高临床诊断率。

  3.检验单由医生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应注明“急”字。检验前办好收费手续。

  4.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等。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5.要认真校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作好登记,签名并加盖检验专用章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6.认真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肝炎标本按规定消毒处理,发现传染病新患者,及时报告传染病房医师。

  7.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维修工作,保持正常备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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