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自愿将经县、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 ,该宅基地东边界 ,南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 ,面积共 120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二、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归乙方享有,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须在协议上签字。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所有权无任何纠纷,此宅基地必须合法,甲方保证给乙方办理一切建房有关手续,保证该宅基地能够顺利建房及办理使用权、房产权等手续(在修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乙方修房)。
四、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伍拾捌万捌仟元整(¥588000.00元)。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壹拾万元(¥100000.00元),分两次付清。第二次下基础时付贰拾万元(¥20xx00.00元),所剩余款在乙方房屋封顶时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向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并一次性反还乙方所有宅基地转让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等)。如乙方反悔,甲方一律不退还乙方所交的宅基地转让金。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