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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 篇13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自愿将经县、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 ,该宅基地东边界 ,南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 ,面积共 120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二、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归乙方享有,甲方所卖宅基地必须是甲方的户头,同时涉及该宅基地所有产权人,必须在协议上签字。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卖宅基地所有权无任何纠纷,此宅基地必须合法,甲方保证给乙方办理一切建房有关手续,保证该宅基地能够顺利建房及办理使用权、房产权等手续(在修房屋时,不能因各种原因干扰乙方修房)。

  四、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伍拾捌万捌仟元整(¥588000.00元)。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壹拾万元(¥100000.00元),分两次付清。第二次下基础时付贰拾万元(¥20xx00.00元),所剩余款在乙方房屋封顶时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向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并一次性反还乙方所有宅基地转让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等)。如乙方反悔,甲方一律不退还乙方所交的宅基地转让金。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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