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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和植物品种能够授予专利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动物和植物品种能够授予专利吗?关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授予专利。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动物新品种属于专利权吗

法律咨询解答

动物新品种不是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的标的物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的,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动物新品种是否属于专利权

法律咨询解答

动物新品种不是专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的标的物属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科学发现的,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不授予专利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授予专利保护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哪些条件可以授予专利?

一、授予专利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在社会专利权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提出申请的,至于是否能够得到专利权的保护,那么应当根据专门的机构审定结果为准,一般情况下如果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是可以授予专利的。

专利授予要求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专利法》所说的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批量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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