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宣告失踪的主体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程序如下:
1、申请。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法院受理。
3、公告。
4、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