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卡有两个账户可以进行合并,具体流程如下:
1,社保合并,主要是合并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其他诸如失业、工伤、生育,并不存在连续缴费需要累计的问题,因此不涉及到合并
2,社保卡合并,首先需要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开具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3,在现居住地参保之后,则需要向当地社保局申请转入异地社保,并持转移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之后便可将两地的社保信息合并
4,若是存在多地社保没有转移,则需要多跑几趟,才能办结
5,若是社保不进行合并,在现单位也是可以进行缴费的,只是缴费并不累计,且现单位若是非本人的原籍所在地,则男50,女40之后不能转入
6,目前社保正在进行联网操作,社保网络已经开始逐步完善,我们也可以选择多等几年,待日后合并手续简化之后再进行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