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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出生上海上户口要亲子鉴定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外地出生上海上户口不要亲子鉴定。
存在以下情况,需要在落户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落户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6、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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