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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携带相关失业保险领取材料到社保管理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山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

山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山西失业保险需缴纳满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备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还要满足两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山西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山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职工:.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送交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2.本地就业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4.外城镇失业人员: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山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以失业人员累计的缴费时间确定。失业前累计工龄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在此基础上,工龄每增加1年,增领1个月失业保险金。依此类推,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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