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的房屋若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尊重当事人意愿等原则。
法律分析
被拆迁的房屋,如果原本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否则,应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不包括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和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