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法院不会判净身出户,只会判决其少分共同财产,出轨证据如下: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
4、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
5、如果当事人位于案发现场,可以拍照取证,随后立即报警;
6、与配偶同居者的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在当事人信息掌握不详尽时,可由律师根据案件需要调取相关信息;
7、有婚外情一方配偶的通话记录、短信往来清单。虽不能直接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同居关系,但可以作为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法院对于形式合法、内容真实、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一般会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