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若干企业形成的联合组织,集团本身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实践中以集团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或签订的合同,一般应由代表集团并实际掌握集团管理权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承担法律后果,厄尔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对集团的债务一般不应承担责任。
但是实践中也确实出现某些企业集团将集团本身登记为独立法人的个别情形。这种集团将其下属企业登记为集团的股东,并将所有下属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者总资产只和等级为注册资本,但下属企业的财产并未办理转移手续,下属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保留。这种企业集团的法人登记本身是不符合公司法和法人制度的一般规则的,其登记应认定为法律上的错误和无效,应否定这种集团的法人资格。
上述集团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首先应该以其占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财产不足,则应该由集团的下属企业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其原因在于下属企业对该集团的错误登记负有主观上的过错,正是由于它们参与集团并提供相关手续的行为导致了集团的错误登记,因此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一、设立集团公司登记的步骤是: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企业集团登记证。
二、注册集团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具有资格不同。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运营模式不同。集团规模大,可以利用多个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算即可;
3、风险承担不同。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全部风险。
综上所述,注册集团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设立集团公司登记的步骤有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