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遗产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由谁执行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由所有继承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执行。
继承开始后,一般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执行遗产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执行人,或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执行人。
如果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担任遗产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1132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管理人应尽的职责有哪些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
(二)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三)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三、老人遗产继承流程
老人遗产继承流程是如果有遗嘱或遗赠且遗嘱或遗赠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或遗赠上载明的内容继承,由遗产管理人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遗产管理人将遗产转移给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