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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时双方必须都要到场吗怎么办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一、北京可以办理外地离婚手续吗

北京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包括户籍地和常住地。特殊情形下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后,准备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草拟起诉状,向法院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时间通知双方开庭。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双方都到场参加庭审活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在国外的确无法回来,可以委托国内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能参加法庭审理活动,除此之外双方都需要到庭参加庭审活动。开庭后法院根据庭审过程中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双方是否必须到场

离婚双方是否必须到场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2、诉讼离婚的,有正当理由,允许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办理,除此之外,离婚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此时,离婚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必须到场。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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