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一定要被告到庭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离婚开庭被告必须到庭。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到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流程是:

1、在国内的一方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被告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对方不出庭如何离婚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说,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一方属于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特殊情形的,也可以不出庭。

三、打官司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吗

原则上是可以的。请了律师的话,不涉及身份关系,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如果没有请律师,那当事人是必须要自己出庭的。如果是离婚类的案件,那么不管有没有请律师,双方当事人都要出庭。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具体如下: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