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申请 不公开审理 ,那么父母就可以到法庭旁听。如果父母是以证人身份出庭,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出庭作证。但是,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但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则不公开开庭,那么父母不可以到法庭旁听。不过,开庭期间父母可以在休息区等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