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货车通行证申请系统”进入系统登录/注册界面,点击立即注册,用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手机进行注册,点击立即注册,用车辆所有人或代理人手机进行注册,点击系统右上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信息:所有人按照行驶证上所有人信息填写,住址按照行驶证上的住址信息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成功,前往车辆列表”。点击系统右上车辆列表,进行车辆信息录入界面。点击新增车辆,新增车辆信息:号牌号码按行驶证上号牌号码填写;车辆识别代号按照行驶证上车辆识别代号填写。录入车辆必须是备案信息中所有人所有车辆,且车辆类型必须是轻型或微型封闭货车。确定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点击提交审核,系统进行审核,状态位置显示审核中。审核通过,状态位置显示通过,下载通行证位置可以下载通行证文件。审核不通过,状态位置显示不通过,未通过原因位置显示未通过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举措。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举措,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章,由国务院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