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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批准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一、总公司资质分公司能不能用

总公司资质分公司能用,但必须获得总公司的授权许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申请办理资质,并且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能够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如果该资质是不能转让、借用或让他人挂靠的,则分公司不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具体如下:

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

二、分公司的合同纠纷起诉谁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可以以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则没有法人人格,对外的经营活动需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

2、债务处理不同。子公司的债务由自己负责,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因为分公司内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

3、名称使用不同。子公司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等,分公司冠用的是总公司的名称,同时也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

4、受管理的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不直接受母公司的控制,分公司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

一、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如下:

1、需要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

4、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二、子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子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总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外可以以子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则没有法人人格,对外的经营活动需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子公司的债务由自己负责,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因为分公司内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子公司具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等,分公司冠用的是总公司的名称,同时也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子公司一般不直接受母公司的控制,分公司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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