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判给对方,孩子有义务照顾父亲。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用品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因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来源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