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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标的构成要件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商标的构成要件主要是: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性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最重要的要件)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

①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③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识、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所以说,任何区别服务或者产品来源的标识都可以申请,要成为注册商标,就应该具备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能力。区别,这是商标的本质。

一方面,列举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识、颜色组合、声音等商标单独或者构成要素,并不都能注册商标;这些要素只有具备了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能力,才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要素并不是固定不变,随着实践的发展,一些新的要素具备了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法律就会确认该要素,比如声音商标,以后可能还会出现单一颜色商标、气味商标、动态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的图像等本质上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够第一时间认知并且树立一个品牌,如果商标存在违法或者不合法构成的情况自然也是没有被保护的价值的,而商标在合法且不和别人一样的情况下,只需要经过商标局的登记就可以在社会上正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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