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户口怎么办?
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户口作为报复和要挟的理由。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在起诉至法院。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户口怎么办呢?如果户口本就跟随女方,则无需迁出,如户口原先是跟随父亲的,则需带上上述条例中所规定的材料至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迁移。希望身为孩子父母的各位,即便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要离婚,也要多多顾及孩子的感受,不要让孩子受到伤害。
二、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应该怎么办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应该申请强制执行。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
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