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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对于入伍的高校大学生给予国家资助,如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减免学费等,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凡确定应征入伍的,符合职务晋升条件的,在办理入伍手续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入伍时不符合晋升条件,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依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当兵的要求?

当兵的要求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岁;男青年18-23岁,身高不低于162cm,女的17-19岁,身高不低于160cm;体重低于正常体重的15%且不高于正常体重的25%;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且无染发纹身刀疤等,政审合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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