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取得继承公证书,有子女和死者配偶,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把继承一半产权,再由死者配偶,把另一半赠与或买卖过户给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