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微伤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般为五到十天的拘留,并罚款。如果是多次打架、伤害多人或伤害特定人群,拘留时间可达十到十五天。对处罚不服可申请复议,如仍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和解,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介入,除非行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或和解协议不公平。
法律分析
一、打架致人轻微伤一般拘留多少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对处罚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个月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书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案件,伤情程度应当以法医鉴定意见为准。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2、一方或由群众报案至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在接报案后应当调查案件事实、固定和收集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主持调解,调解原则上进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再进行一次,调解应当制作《调解笔录》。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且履行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调解达成协议的办案单位应当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如经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此时公安机关程序结束,民事赔偿问题由被侵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打架致人轻微伤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拘留时间一般是五天到十天,并且罚款,但如果是多次打架斗殴,打伤多人,打伤的人是孕妇、60岁以上老人等拘留时间为十至十五天,如事件不严重且双方私下和解了则公安机关不会再去处理。
结语
打架致人轻微伤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五到十天,并处罚款200元至500元。如果情节较轻,拘留时间为五天以下或罚款五百元以下。而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残疾人、孕妇、未满十四周岁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或伤害他人的,拘留时间为十至十五天,并处罚款五百元至一千元。如果对处罚不服,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个月内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可在接到复议书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双方私下和解且不构成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再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和保证金交纳情况等材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