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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诉讼时效是过了还需要再起诉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一、民事案件欠条超过3年法院可以不受理吗?

欠条超过3年法院会受理,只不过如果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且债权人不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将导致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分别是指什么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对诉权有无的判断。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能给予支持,则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当事人承担了败诉的结果。驳回起诉应以起诉是否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为判断标准。驳回诉讼请求是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为前提,在实体上进行审理后的判断结果。

三、借条的法律时效是几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从借款日到期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是分期付款的,从最后一笔借款到期之日开始计算,借条的诉讼时效适用中止和中断的规则,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可以因为诉讼时效到期而不受理案件,也不得裁定驳回起诉,只能判决原告败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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