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担应当根据婚姻期间债务形成的原因和性质、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夫妻双方过错情节等因素综合考虑,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以夫妻共同为债务人的,应当由夫妻共同清偿;以一方个人名义为债务人的,由该方个人清偿,但属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或者属于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事实上的共同债务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离婚时应当制定的离婚协议,其内容应当包括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清偿、子女的抚养、探望和交往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七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订立协议,自愿约定权利和义务。合法的协议一经订立,就成为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约束。
根据以上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担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如遇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