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人开家政公司政府没有补贴。家政服务组织的运作模式既不同于纯粹的中介型家政服务组织,又不同于全面管理的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是中介型家政服务组织和员工制家政服务组织两种模式的综合运作方式,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经营管理模式。该类运作模式是一种根据不同经济收入的雇主对家政服务员的需求,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对雇主的不同服务需求而采取差异化服务的一种运作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