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合户申请书怎么写的?
XXXXX申请书
XXXXXX派出所:
本人(户主)XXX,现年X岁,户籍所在地为XXXXXXXXXXXXXX辖区XX路XX号,户号(XXXX)
此致!
申请人XXX(签名并捺手印):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户口合并所需材料:
1.房产证(房产证上必须有自己和孩子的名字);
2.土地所有证明;
3.由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证明;
4.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
5.孩子的出生证、准生证。
怎么办理户口合户?
1、应由户主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合(并)户口本的申请书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理由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两个户口本合并方法如下: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可以以亲戚投靠的方式,迁移到一个户口本。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