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踪了能离婚。当事人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甚至配偶失踪已满两年的,当事人还可以基于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只要配偶被法院宣告失踪的,当事人就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
一、怎样确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关于如何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具体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的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的标准,即“须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一方以此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包括其他会严重Σ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律规定有两个要件:一是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二是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没有证据是否能离婚
女方没有证据不一定能离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多次改变;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是当事人的权利。即使没有证据,当事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我国民法典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诉讼婚姻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般来说,在实际审判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经调解无效后,就会准予单方的离婚请求。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和睦,严重时更会危害家人身心健康,给庭成员中的弱势一方带来不可忽略的伤害。这些情形一旦发生在夫妻之间,更会造成夫妻之间互相积怨,长此以往,不仅危害夫妻感情,更会埋下严重的家庭纠纷隐患。
对待夫妻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婚姻中应互负贞操的原则,伤害了夫妻感情。为此,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单方离婚诉讼,法院都应予以受理,在经调解无效,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的前提下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夫妻双方间感情破裂的前兆。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过长,双方之间无法履行相互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间的感情已经淡漠,在这种情况下,分居夫妻中的一方都可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不但危害社会安全,夫妻间的一方若是沉迷其间,更会给一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长期沉迷于赌博或者吸毒者不仅花费了大量家庭财产,也无法履行自己应尽的家庭义务,如承担家务、照顾子女。长期沉迷并且屡教不改的,夫妻双方感情多数已经破裂,在此种情况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准予同意。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公民的宣告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失踪,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其对于家庭、配偶的责任,维持这种婚姻已经没有意义。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准予其单方起诉离婚。
(六)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以上5种情形外,民法典中也规定了此项弹性条款作为补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