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是本户内有两个(含)以上子女,除一名和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且现有宅基地按照所在区规定用地标准无法分户扩建的;
二是因地质灾害搬迁、新村建设等按照统一规划批准使用宅基地的;
三是经村委会同意,确因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等原因申请村内易地搬迁的;
四是国家工程等公益性建设占用原宅基地未进行住房安置的;
五是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