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北京也就是外地转过来的可以入集体户口,一般是学生通上学然后在北京找一个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工作,然后单位给解决北京户口但是呢,学生自己在北京没有落户地址,这自然就得放在单位自身或者人才的集体户口地址上;还有一种是留学生留学归国,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可以依据北京的人才政策解决北京户口,依然是在没有北京地址的情况下,暂时先放在集体地址里,这就形成了集体户口!
目前北京落户无非就以下几个途径:
解决北京户口的几条途径:
1,本科以上毕业生落户,要求单位有进京指标。或者博士后出站落户
2,再婚未成年子女落户,孩子要满足计划生育政策
3,留学归国取得硕士以上学历,且满足留学360天以上,单位有CA认证,高新技术证书等。(政策在变化中,越来越严格)
4,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随迁家属(要有总政的批函)
5,在京投资年纳税100万以上(基础条件,我们可以申报)
6,人才引进(较难,一方面要求申请人具备高级职称,另一方面要求申请单位有高新技术证书或者是事业单位等)
7,夫妻团聚(在京一方单位要配合报材料,非在京一方我们可以出接收函,要求非京一方有本科以上学历,结婚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