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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广告语属于要约邀请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开发商广告语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不给善意的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开发商的允诺属于合同条款吗规范性的回答

可以将开发商的允诺视为合同条款,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三、单方允诺行为涉及包括哪些类型

单方允诺行为主要包含的类型有:

1、要约,即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3、先合同义务行为,即在订立合同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前来订约方的人身、财产、交易安全所应尽到的义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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