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亲戚后不还钱,可以通过协商或提起诉讼解决。在提起诉讼时可要求诉讼保全,冻结对方财产以保证权益。起诉流程包括起诉状、证据、立案、开庭、判决等。判决生效后可申请执行。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及授权委托。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钱,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利害关系人可在紧急情况下申请保全措施,需提供担保。申请保全后需在30天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解除。
法律分析
借钱给亲戚后亲戚不还钱的,出借人可以与亲戚进行协商,如果亲戚坚决不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只在提起诉讼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诉讼获胜方能够在诉讼中获取最大的权益。起诉大概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4、法院判决,如对方上诉就要经历二审程序。
5、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局执行判决。起诉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也称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必务的,用以说明案件情况及我方主张的法律文书。
2.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需要提交: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也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3.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
4.授权委托手续。当然,任何案件,当事人都可以不委托代理人,完全由自己进行处理。
律师提醒您,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160;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结语
在借钱给亲戚后,若亲戚拒不归还,出借人可与其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可要求诉讼保全,即冻结对方财产以确保获得最大权益。起诉的流程包括:起诉状准备、立案交费、法院审查、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生效后执行。起诉所需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诉讼请求证据、授权委托手续。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在判决履行期限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若无约定,借款人可随时返还,贷款人可催告返还。利害关系人如情况紧急,可在诉讼或仲裁前申请保全措施,提供担保并立即执行。如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院应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