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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结案的案件,应该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发出结案通知书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院已结案的案件,应该给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发出结案通知书吗?如果是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则法院结案不会有通知书,如果是刑事案件,结案时法院会向看守所或司法局送达执行通知书。如果是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为您介绍执行结案的方式为:有哪些呢?(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2)裁定终结执行;(3)裁定不予执行;(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上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相关答案,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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