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及补偿:按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经讨论和协商确定。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工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劳动回报、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加班工资按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假日的不同情况支付不同比例的劳动回报。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
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1、劳动合同对劳动回报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回报的,同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回报。
3、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回报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话劳动者有补偿么?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回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回报、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回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加班工资怎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劳动回报: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回报;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回报;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劳动回报;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工资水平应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对劳动回报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时,可重新协商或适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回报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