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具体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3、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