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扣押的条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予以退还或者解除相关的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予以退还或者解除相关的查封、扣押。